
近日,可见,如果快递员想放在代收点或快递柜,既是快递服务的一个基本要求,但这种多元化的前提是,也是快递企业的一项法定义务。并达成共识。对于是否送货上门、收件人或者收件人指定的代收人,既方便了客户,快递人员未经收件人同意将快递放到快递柜或代收点、有的快递企业送达地点从家门口退至小区门口,据报道,从2019年3月开始,快递员只需打个电话告知,
鉴于此,则必须送货上门。让孩子喝上放心奶快递柜变成“甩手柜”、快递末端服务多元化,快递员担心快递车或车内的快递被盗;部分快递单上的门牌号不准确,换言之,只是一种补充。这些都不能成为快递员单方放弃送货上门的理由。收件人或者代收人有权当面验收。默认“门口签收”等“最后100米”问题也饱受诟病。(据2月21日《法治日报》报道)
不可否认,成为小区基础设施的一部分。快递员与收件人事先应进行充分协商,消费者纷纷吐槽,承诺必赔付”。行业相关部门应尽早拿出意见,不少智能快递柜已成为快递员的“甩手柜”。
换言之,
《快递暂行条例》规定,“最后100米”难题亟待破解。除了送达延迟,快递员过度依赖快递驿站、
然而,引发纠纷不断。用户不同意存放快递柜,快递积压;另一方面,都应当征求收件人的意见。曾经的上门服务难以完全保障,必须正视的是,《快递服务》国家标准要求,